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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报名后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发布时间:2019-07-24 15:45:43来源:网络浏览:

  答:以上海地区规定为例,其余地区考生可做参考:

  (1)订购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发票,将随考试用书通过快递一并送达。

  (2)未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到所选取的考场所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收据。2017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收据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