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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公开招聘特殊勤务巡防队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9 09:37:38来源:网络浏览:

  

    

  为进一步完善金水区综合治理体系,充实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辖区防控网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金水区委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特殊勤务巡防队员(以下简称特巡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性质和职责

  特巡队员由金水区政法委统一招录、统一经费保障,由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及治安巡逻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受工作岗位限制,此次招聘对象为男性公民,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30周岁。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中共党员和有体育特长者(包括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摔跤等)优先。

  1、热爱祖国,忠于法律,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双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175CM以上。

  4、户籍不限,郑州市户口,优先录用。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前科,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的;

  (2)有犯罪嫌疑已被立案侦查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四、岗位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590元∕人∕月

  2、单位缴纳“四险一金”共713.94元,其中养老保险446.22元、医疗保险178.48元、工伤保险22.31元、生育保险22.31元、失业金44.62元。

  3、特殊岗位津贴:450元∕人∕月,绩效工资:240元/人/月。

  工作期间单位包食宿。

  (二)服装:由政法委根据季节变换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特巡队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队列、体能技能训练,采取边培训边上岗的方式,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金水区委政法委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解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及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特勤大队一楼大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东。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填写《金水区2015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报名表》(表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申请被受理后,由招聘办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金水区2015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体能测试表》(表2)。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政审及体能测试

  1.政审工作由招聘办安排专人组织进行,不符合政审条件的人员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时间:2015年7月22日15:00至18: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

  体能测试结束后评出成绩,计入《金水区2015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体能测试表》(表2),并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均当场进行,不受理复试申请。

  (三)面试

  1、时间:2015年7月23日14:30至18:00。

  2、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1、个人对公安保卫工作的了解情况;

  2、个人对社会稳定重要性的理解。

  面试结束后评出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2015年7月25日7:00至10:00。

  (2)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主要内容:

  1、身高和体重;

  2、裸眼视力测试;

  3、乙肝五项化验;

  4、其他相关项目。

  (五)公示及录用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3天。对在公示期群众反映的问题,招聘办应派人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短时间难以核实的,暂缓招聘。如因被取消成绩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招聘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联系电话:0371-65968619

  联系人:张建军 13592601215。

  程 娜 1572937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71-63526074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办研究确定。

  金水区委政法委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