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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南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15:25:45来源:网络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3名,其中男性93人、女性20人。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的岗位为南阳市公安局所属分局警务辅助工作岗位。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人员为南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主要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南阳市公安局所属分局从事规定工作。

  四、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工资1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另发加班费和绩效奖工资。

  五、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3、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公安民警子女报名参加的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现正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或曾经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被公安机关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后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情形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2日起至报名满员为止。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阳市工业南路916号兴达商务2号楼四楼三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377--6319931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学历证明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如实填写《南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南阳公共就业网www.nyggjy.cn和三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网www.sanyoulaowu.com或者关注求职网南阳服务中心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到现场填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职位:报名职位为市公安局所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2)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1、面试:拟定于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为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全部报名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三项,(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4X10折返跑;(3)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的标准为: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作为评判标准。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为:按照参加面试人员1: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选取。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取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招聘人员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按1:1聘用,政审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政审规定进行。

  (三)公示及聘用:

  应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予以聘用。

  七、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用工期间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内不适应警务辅助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八、招聘监督

  1、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公安纪检和督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解释权归南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和南阳市三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南阳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