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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商丘民权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司法警察、书记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10:28:44来源:网络浏览:

  司法辅助人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名。其中:司法警察4名,书记员16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与民权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河南瑞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民权县人民法院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 2001年8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 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司法警察,身高需在175厘米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5:30);

  2、报名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

  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

  根据笔试及测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按照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商丘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河南瑞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民权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每月11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工资为1700元(含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

  六、其他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持有人社部颁发的速录师资格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速录师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技能项目免试。

  (三)民权县人民法院将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民权县人民法院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公告内容由民权县人民法院和河南瑞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贾丽

  联系电话:0370-8552911

  13608640501

  民权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