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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郏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人员2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09:39:41来源:网络浏览: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郏县县委郏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郏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业编制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将改革城市执法体制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为民、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县选调一批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职位为: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名额共223名。

  (一)从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差供人员中选调人员83名;

  (二)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20名(其中男性不少于16名);

  (三)从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4名);

  (四)从县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4名);

  (五)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1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12名);

  (六)从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1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12名);

  (七)从县公安局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4名);

  (八)从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20名(其中男性不少于16名);

  (九)从全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人员55名(其中男性不少于44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重大生理缺陷,能够胜任执法工作;

  (三)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复退军人至少有一年地方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须是郏县机构编制管理台账登记的自收自支人员。

  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职正式人员可不受年龄、性别、工作年限限制。

  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除有特殊规定外,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因吸毒被收戒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即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党组织初审把关、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宣传贯彻《郏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人员实施方案》,动员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8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75-5176906,监督电话:0375-5172082。

  报名需准备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2.《郏县2017年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报名表》、《郏县2017年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报名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在郏县政府网站所公示的选调实施方案附件中下载;

  3.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含电子版);

  4.报考人员每人交考务费100元。

  报名所需材料由推荐单位收集整理,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查。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重点审查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违纪违法情形等。凡不符合选调条件、具有影响任职的情形和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交县纪委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郏县政府网站(网址:www.jiaxian.gov.cn)上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1.笔试。本次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见附件3)、时事政治和综合知识考试。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单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在本单位名额内未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可参与全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55名名额的排名进入面试。

  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参加笔试人员不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本次选调中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由县退伍办开具的退伍士兵证明。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参加面试人员,在本单位名额内按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被录取,但笔试成绩高于全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55名名额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的,总成绩可参与全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55名名额的排名。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按拟选调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和考核中出现其他因素造成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调入手续办理。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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