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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周口鹿邑县招录第五批辅警1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14:19:09来源:网络浏览:

  2018河南周口鹿邑县招录第五批辅警12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鹿邑县采取定岗定额方式招录第五批辅警(勤务辅警123名,其中女性10名)。此次招录与以往不同的是:报名时填报第一岗位1个,第二岗位(即调剂岗位)1个,招录时均以第一岗位为主。报考的第一岗位人数招录完成的,调剂至报考的第二岗位,所报考的第一岗位与第二岗位人数均招录完成的取消本次招录资格。报考人员需根据现居住地所在乡镇确定第一岗位,以现居住地所在乡镇的临近乡镇为第二岗位。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不低于3:1,按报考岗位为序列,根据岗位空缺进行招录。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进行核减。

    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鹿邑县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函授和自考取得的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无缺陷、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女性身高162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身体无缺陷、无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校类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予以辞退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18年12月22日17时止。

  报名地点: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北关红绿灯东30米路北),联系电话:0394-7868333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复转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六张;4、纸质版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两份;5、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行笔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含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聘用人员,有关部门将进行不少于10日的岗前培训,费用自理。培训内容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科目。

  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须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定。

  工资待遇不低于鹿邑县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统一发放服装,并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点击查看附件:鹿邑县第五批勤务辅警招录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