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10:03:47来源:网络浏览:次
为适应川汇区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0名(其中包括审判辅助人员30名、司法警察辅警15名、网络管理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1、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法庭的开庭记录、文书送达及其他相应工作。
2、司法警察辅警岗位职责:法院机关、法庭的安全保卫、开庭安全警卫、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等工作。
3、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法院内外工作网络的日常管理维护、故障维修、相关审判行政管理数据的统计和安全工作。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司法辅警和网络管理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一)、审判辅助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计算机应用、文秘、中文及相关专业;
2、能够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司法警察辅警人员要求:
1、招收男性公民,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优秀部队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2、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网络管理人员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3、掌握网络基本知识、具备网络设计、故障排除相关技术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5、在政府组织的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审判辅助岗位)、体能测试(司法辅警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24日— 2017年7月26日
2、地点: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厅(周口市八一路南段93号)。
3、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报考时由本人填写《川汇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也可以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资格审查
1、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报考对象和资格要求,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必要要求。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2、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一)审判辅助岗位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人员和面试人员。
2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内容为听打判决书、庭审笔录,满分为100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
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20%,总成绩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二)司法警察辅警岗位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和面试人员。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标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
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40%+体能测试成绩X20%,总成绩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三)网络管理岗位
1、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
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总成绩以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八、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各岗位按照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确定各岗位初选人员。
九、体检
初选人员参加体检。
审判辅助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司法辅警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发现有不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政审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聘用和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与川汇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川汇区人社局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期月工资1450元(试用期内不交纳相关保险)。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当年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其执行标准随政策进行调整),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缴费标准参照川汇区就业劳务派遣中心派遣人员各项保险标准。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4、川汇区人民法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394--8173110
原标题: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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