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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洛阳新安县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4:46:44来源:新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40人(男性),聘用后充实到各基层一线单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基层一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至2003年2月28日前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基层一线人员40人,男性,年龄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新安县新城北京路与金水路交叉口(新安酒家下锦绣花园路口)文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379-67296988、15194409444、15038504111)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现场无法提供有效学历认证材料的,不予认可);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笔试、面试成绩及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岗位的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按岗位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政治审查。体检及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1、按照考试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的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在上岗前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分配到指定工作岗位;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洛阳文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按相关规定执行。

  4、工资待遇(含社会保险费等个人部分):每月1900元。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工作,招聘的组织实施视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开展,考生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他

  1、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所有环节相关事宜解释权归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2021洛阳新安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新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劳务派遣(非辅警)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lPxi8oV2O7Osz0BeSys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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