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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7-27 10:53:00来源:网络浏览:

  招警考试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招警考试有两种:一种是本省的招警考试;另一种就是政法干警体制改革培养,这是一种定向培养,就是考了这个公安部门,但是还需要读两年书,在学校通过考试合格,拿到专科或本科毕业证才能正式录用为警察。

  根据《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47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人发〔1996〕84号)、《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从大中专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警种简介:

  1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2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3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4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5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6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

  7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8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

  9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

  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